环保产业是政策驱动型产业,政策对环保产业以及环保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在辞旧迎新之际,我们一起来盘点一下2022年出台的利好环保产业发展的20项政策。
今年将是后疫情时代经济复苏的元年,叠加政策端释放的红利,环保产业有望迎来新一轮的发展。不过,对于产业投资、项目选择、市场布局等,环保企业仍要稳中求进。
1《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
1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和生态环境部印发《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为环保装备制造业未来几年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这是国家层面第一次发布“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到2025年,环保装备制造业产值要力争达到1.3万亿元。截至2021年,环保装备制造业的产值为9500亿元,未来3年还有增长空间。
2《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
1月19日,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
《方案》要求,到2025年,农村环境整治水平显著提升,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管控,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新增完成8万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减少,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3%,农膜回收率达到8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1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80%以上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据《经济日报》2022年9月份报道,我国基本完成主体改造工程的钢铁产能已近4亿吨,累计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投资超过1500亿元。2025年之前要完成8亿吨钢铁产能改造工程,还有约4亿吨待实施,按平均吨钢投资360元计,需要新增投资不少于1500亿元。
1月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8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力争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57%,主要再生资源品种利用量超过4.8亿吨。
《实施方案》围绕构建资源高效循环利用闭环管理,提出3大工程: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提质增效工程,再生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工程和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能力提升工程。
2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部署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文件明确了2025年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目标,提出了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15项重点任务,对“十四五”时期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进行了系统布局和统筹谋划。
3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印发《关于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意见》,统筹推进绿色发展重点领域合作和境外项目绿色发展。
在“一带一路”倡议下,海外业务将成为环保产业新的增长极,一部分环保企业也将目光转向国外市场,力图实现由中国企业至跨国公司的阶梯式发展。《意见》的发布,对打算“走出去”的环保企业来说是一个利好。
3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明确提出“培育发展全国统一的生态环境市场”的要求。
文件的发布有利于促进环保市场打破区域分割,防止形成新的条块分割,能够进一步建立健全高效、规范的环保产业市场机制,加速产业的优胜劣汰,倒逼企业提升核心竞争能力,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3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等4部门印发《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到2025年,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区域力争提前1年完成。
文件要求,持续推进源头污染治理。这对末端污水处理企业来说是一个利好。
4月18日,生态环境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十四五”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方案》,“十四五”期间将采取国家与地方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行动工作。
地方层面,工作任务重点包括:核实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清单;排查城市黑臭水体水质、污水垃圾收集处理效能、工业和农业污染防治、河湖生态修复等方面的问题;判定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立城市黑臭水体问题清单,督促地方限期整改。
国家层面,加强城市黑臭水体清单管理,抽查省级行动成效,通过卫星遥感、群众举报、断面监测、现场调查等方式,精准识别突出问题和工作滞后地区。对于突出问题久拖不决的,将有关问题线索移交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现场拍摄。
10《关于同意开展第二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的通知》
4月26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同意开展第二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的通知》,同意河北省潮河流域(滦平段)生态治理与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等58个项目开展第二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工作,期限为2022~2024年。
EOD模式就是通过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开发项目肥瘦搭配、组合开发、统筹推进,以产业盈利反哺生态环境治理,努力实现项目整体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有效缓解了财政投入不足、缺乏投资回报机制等生态环保投融资问题。
11《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
5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提出“促进县城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的要求。
根据文件,到2025年,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县城短板弱项进一步补齐补强,一批具有良好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集聚人口经济条件较好的县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这意味着,未来3年县城一级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将迎来一波高潮。
6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6部门印发《工业水效提升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全国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6%。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力争全国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94%左右。
围绕行业节水技术难点和装备短板加强协同攻关,文件指出要着力突破高浓度有机废水和高盐废水处理与循环利用、高性能膜材料、高效催化剂、绿色药剂、智能监测与优化控制等节水关键共性技术等。也就是说,未来掌握先进技术的企业将获益。
6月30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水利部联合印发《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这是指导黄河流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定实施相关规划方案、政策措施和工程项目建设的重要依据。
《规划》聚焦解决黄河流域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分别提出2030年、2035年和本世纪中叶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并提出7方面重点任务,部署了8类重点工程。
8月5日,生态环境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聚焦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部署开展河湖生态保护治理等五大行动。
《行动方案》加上6月份印发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10月份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对于环保产业以及环保企业来说,黄河保护将是继长江保护后的又一重大历史机遇。
9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印发《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国新增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规模不少于2万吨/日,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达到95%以上,基本形成设施完备、运行安全、绿色低碳、监管有效的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体系。
《实施方案》是国家层面首次针对污泥出台的方案,填补了该领域政策的空白,从处理路径、设施规划、空间布局等角度将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纳入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整体布局,明确了污泥处理处置的方向和路径,这将对整个污泥处理行业的发展是一大利好。
10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这是我国第二部流域专门法律。
黄河保护法出台后,水、固废、生态修复等环保产业细分领域被看好,但政策红利释放不是一蹴而就的,环保企业不要盲目,要“积极稳妥有序”,特别是对企业自身在技术水平、资本实力、团队管理等方面要有全面清晰认识。
17《关于加强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11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等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加强县级地区焚烧处理设施建设6方面19项重点任务。
文件提出,到2025年,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地区以及其他地区具备条件的县级地区,应建尽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
18《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
11月10日,生态环境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要求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个标志性战役。
《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国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基本消除;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取得积极成效,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水平显著提高,移动源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
19《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
12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明确提出“持续推进重点领域补短板投资”的要求,其中包括加大生态环保设施建设力度。
具体包括:一是构建集污水、垃圾、固废、危废、医废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
二是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三是全面推进资源高效利用,建设促进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水平、降低二氧化碳排放的生态环保设施。
20《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实施方案(2023-2025年)》
12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实施方案(2023-2025年)》。到2025年,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绿色技术创新对绿色低碳发展的支撑能力持续强化。企业绿色技术创新主体进一步壮大。
在壮大绿色技术创新主体方面,《实施方案》将培育绿色技术创新领军企业,支持领军企业及其联合体承担国家科技计划支持的绿色技术研发项目。培育绿色技术创新领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加大对中小微绿色技术创新企业的支持力度。这对中小环保企业来说是一个利好,只有掌握核心技术才能在大浪淘沙中安身立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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